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宣判一块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雍某等5人一审全部领刑,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万元罚金。
经审理查明,从2025年5月至2025年5月,五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公平公正的考试规范,单独或合伙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了五起考试作弊,他们从网上或上线购买作弊器材和考试答案,以向考生提供作弊器材和答案的方法向考生收取成本,并组织考生在考试中作弊,在考生通过考试后,另外收取高额成本。被告人雍某还通过微信、QQ等方法销售属窃听专用器材的考试作弊器材并收取有关设施成本或定金。
法院经审理觉得,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国家组织的通过公平公正的方法招录国家员工的考试规范,也是考生通过公平角逐获得各种从业资格的有效渠道,不应该被非法侵害和亵渎。五被告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其行为紧急侵害了公平公正的正常考试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予以严惩,被告人雍某的行为又构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法院依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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